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芙蓉学院经济与管理系教室公约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2-04-12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为了有效规范教学楼秩序,强化学生管理工作,为同学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,要求我系学生认真遵照执行该公约,特作如下规定:

第一条 自觉维护教室安静的教学环境,不在教室内或过道、走廊嬉戏、打闹、大声喧哗,不在上课和自习期间使用手机。

第二条 自觉维护教室的环境卫生,不随地吐痰,不在教室内吃早餐,不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。

第三条 不在教室内发生吸烟、打牌、下棋而影响他人等不文明行为,夏季不穿背心、拖鞋进入教室。

第四条 爱护公物,不在门窗、桌椅及教室内外墙壁上涂写、刻画或随意张贴;未经许可,不随意挪动或搬出教室内的课桌椅;不私自使用教室内的有关教学设备。遇有风雨时,主动关好教室门窗,以免损坏;发现教室内公共财物有损毁现象,及时向管理员报告。损毁教室内公共财物的,自觉接受教室物品赔偿等有关规定的处理。

第五条 严格遵守制度,按课表指定的教室和时间上课。学生班级借用教室开会或开展活动,应事先到有关部门办理借用手续;学生团体借用教室开展活动,须经辅导员同意,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借用手续,手续齐备后通知教室管理人员。

第六条 自觉节约用电,教室内人少时集中用灯,最后离开教室的人随手关灯。

第七条 尊重教职员工的劳动,主动配合协助教室管理人员的工作。

第八条、本公约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
希望同学们认真执行此公约,共同创造和谐学习环境!

芙蓉学院经济与管理系

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