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芙蓉学院经济与管理系日常教学巡查制度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8-10-1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为进一步加强本系对教学质量的管理、检查和评估,完善内部质量监控体系,进一步规范我系日常教学工作,切实提高教学质量,依据学院相关制度特建立本巡查规范。

一、巡查类型

1.教务办巡查。由教务干事负责组织,辅导员参与,进行不定期巡查,每周人均不低于二次。

2.系主任巡查。由系主任负责组织,教研室主任参与,进行不定期巡查,每周人均不低于一次。

二、巡查对象

全系各教学场地的课堂教学、实践教学、规模以上考试环节。

三、巡查内容

1.教师出勤及授课情况。具体包括:

1)有无迟到、早退现象,随意调课现象等;

2)课堂考勤、课堂纪律维护情况;

3)准备是否充分、教学内容是否熟练、师生互动是否活跃、教学效果是否好、执行教学进度计划与落实教学任务情况、教师仪表教态等。

4)教学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。

2.学生学习情况。具体包括:

1)学生出勤情况;

2)学生课堂认真程度(有无打瞌睡,尤其是学生上课使用手机等违纪情况);

3)学生反映教学方面的问题。

3.教学条件与环境情况。具体包括:

1)教学场地卫生状况;

2)水电供应情况;

3)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情况。

4.考试情况。具体包括:

1)监考老师、试卷到位情况;

2)考场纪律、监考老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。

五、巡查纪律及要求

1.巡查成员务必着装整齐,挂工作牌上岗,认真履行职责。

2.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要当即解决的,应及时作出处理;可以不要当即解决的,则做好记录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或措施反馈相关部门,但原则上应不影响、不干扰正常教学与考试。

3.巡查期间应在系《教学巡查记录本》上认真做好巡查记录,认真、公正、客观反映巡查情况。

4.巡查结束后每周定期汇总公布,巡查情况汇总在全系教师会议上公布,如遇教学事故或特殊情况及时报学院教务部处理。

经济与管理系

二○一八年九月